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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鉴定要什么资质?
日期:2024/2/4 11:05:42
1、目前只有“四大类”司法鉴定业务(法医类鉴定、物证类鉴定、声像资料鉴定、环境损害鉴定)需要严格准入,并由司法部统一登记管理。

2、省级司法部门对以上“四大类”司法鉴定机构颁发《司法鉴定许可证》,对从事以上“四大类”司法鉴定的鉴定人,颁发《司法鉴定人执业证》,并统一造册登记,这就是法律意义上“司法鉴定资质”,也是一种特殊的行政许可。

3、只有获颁《司法鉴定许可证》的机构才能被称为“司法鉴定机构”,也只有获颁《司法鉴定人执业证》的鉴定人才能被称为“司法鉴定人”。

4、“四大类”之外的鉴定机构、鉴定人只有司法部根据诉讼需要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确定,才能由司法部统一登记管理,并颁发两证。

(具体法律依据详见《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关于健全统一司法鉴定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司法鉴定程序通则》《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司法部关于严格准入 严格监管 提高司法鉴定质量和公信力的意见》《司法部办公厅关于严格依法做好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机构登记工作的通知》《司法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 强化监管提高司法鉴定质量和公信力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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